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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书股
负责部、局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文书处理;承担综合性的文字工作;负责会务、机要、档案、保卫、保密、信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接待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研究,协调我区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的大型调研活动;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的宣传和信息收集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境外统战宣传工作;完成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选拔、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代表人物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检查了解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情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党外干部的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区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负责部、局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部、局机关的老干部管理工作;收集、管理党外人士的档案资料;负责联系各界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研究并提出有关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统战股
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党派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负责联系区工商联;调查研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联系港、澳、台、侨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及社会公益事业。
负责联系并做好港、澳和海外有关泉港籍社团及代表人物的工作;协调我区有关部门的海外联谊工作;负责统战系统人员因公出国(境)手续的办理工作;做好海外泉港籍社团及有关人士来访的组织安排和接待工作;做好联系金门同胞的工作;联系区侨联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有关的社团登记工作;负责赴港澳定居特批对象的审核、申报工作.
(三)民族宗教事务股
组织指导、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和协调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打击披着宗教外衣地下势力和反动组织;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指导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指导、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科教、文化、卫生、体育、艺术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负责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工作,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协助做好重点寺观的管理。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做好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的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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